广州欠款纠纷律师

-林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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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

添加时间:2019年3月17日 来源: 广州欠款纠纷律师   http://www.sgzwls.com/

  众所周知,债权债务关系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关系,债权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有权利转让自己的债权。而转让债权的时候很多人不清楚要不要通知债务人以及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那么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

  宋,韶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但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只要有证据证明债权转让时有告知债务人,即使债务人不同意,也不会影响债权转让的生效。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1、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不得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

  2、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

  3、债权转让后,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归受让人享有(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规定?

  1、主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3、内容方面的限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或订立合同后特别约定,禁止任何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此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约定而转让合同权利,将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合同内容有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4、形式方面的限制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债权人在转让权利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

  宋 广东韶关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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