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欠款纠纷律师

-林智敏

1357094690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范本 主债权转让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来源: 广州欠款纠纷律师   http://www.sgzwls.com/

  林智敏,广州借款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州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范本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签署。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融资服务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第二条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三条双方的义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基本资料、商业计划书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商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乙方的义务:

1、就甲方编写的融资信息等提供初步建议和指导。

2、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简易商业计划书。

3、根据甲方项目信息对照投资商资料信息进行投资商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商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取得联系。

6、投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7、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声明与保证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保密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

第六条其他约定

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

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商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如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推荐的投资商的,本协议有效期将自甲方确认之日起自动顺延两年。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邮箱:联系邮箱:

主债权转让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主债权转让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吗

需要。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主债权转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的时限。根据《担保法》第25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换言之,银行的保证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

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其次,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再次,主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了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

最后,主债权的转让不得违反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约定,比如主合同约定,债权转让须经过主债务人的同意而实际上主债权人转让主债权时未经主债务人的同意,而主债务人又未加以追认,或者主债权人与担保银行在保函中约定,主债权的转让必须经银行的同意,但主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却未征得银行同意,银行又拒绝追认。

在上述情形下,主债权的转让对担保银行就鞭长莫及了。

3、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一般来说,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承担。

很显然,有一担保债权的从属性。一般而言主债权转让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的。只有在很少的情况下比如说担保人和主债权人事先约定才可以不用随同担保。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联系电话:13570946906

全国服务热线

1357094690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